Discuz! Board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查看: 21|回复: 0

缅甸商界大地震!8名老板因“私藏”5000万美元被办,4人...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25-11-22 20:53:2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为维护国家经济稳定与外汇资源安全,缅甸政府近期针对出口收入未按规定汇回国内的违法违规行为,出台一系列强有力监管措施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,以零容忍态度重拳整治逃汇乱象,坚决捍卫国家经济利益。

近日,缅甸政府对8名涉嫌出口逃汇的豆类出口商启动法律追责程序,涉案金额累计超5000万美元。此次行动是缅甸政府系统性规范外汇管理、保障国家外汇储备的重要举措。根据官方通报,目前已有4名涉案人员落网,其余4人在逃通缉,相关部门正依法推进案件查办,并对涉案财产采取相应管控措施。


一、雷霆执法:8名出口商涉5000万美元逃汇案

缅甸监管部门经缜密调查发现,多家出口企业在开展豆类出口业务期间,存在未按规定汇回出口收入的严重违规行为。

其中,Maha Nadi International公司在2022年至2024年间,出口价值超4200万美元的黑豆,但超过4000万美元的出口收益未按要求汇回国内;RK Shipping and Trading公司同期出口价值550余万美元的黑豆,其中200余万美元未履行汇回义务。

此案涉及8名主要责任人,目前U Ye Min Lwin、Daw Khun Thi、Daw Phyu Phyu Zin、U Htay Ko四人在逃,Daw Myint Myint Hlaing、Daw Khin San Thi、U Henry Khin Maung、U Bo Bo Thant四人已被依法逮捕,案件正按法定程序推进。

二、多重违规:涉案企业知法犯法且涉嫌其他违法

调查显示,部分涉案人员不仅涉嫌出口逃汇,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行为。其中,U Ye Min Lwin在其所属公司进出口执照被暂停后,竟在豆类贸易专属的“Online Pulses Myanmar Association”Viber群组中,对缅甸豆类、玉米和芝麻商人协会官员发表粗鲁言论,并发出生命威胁。

此外,监管部门初步查实,涉案人员存在故意隐匿出口收入、规避外汇监管的主观故意。目前,有关部门已依据《反洗钱法》相关规定,对涉案人员及其名下财产采取进一步调查管控措施。

三、法律护航:外汇管理有明确刚性规定

缅甸对外汇管理始终秉持法治化原则,相关行为有严格的法律依据。根据《外汇管理法》第38条、《外汇管理条例》第35条,以及缅甸中央银行2022年发布的第27号指令:

出口商在货物出口后,必须在30天内将全部出口收益存入缅甸境内合法银行账户,确保外汇资金纳入国家监管体系。

若违反上述规定,未能按时足额汇回出口收入,依据《外汇管理法》第42条,违法者将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罚金,或两者并罚的法律制裁。

四、多措并举:构建全方位外汇监管体系

此次专项执法行动是缅甸政府强化外汇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。近年来,缅甸已逐步构建起多维度、常态化的外汇监管机制:

- 2025年6月30日,缅甸中央银行发布公告,将197家企业及其董事会成员列入黑名单,涉及2016年至2020年间未按规定汇回出口收益的违法违规行为;
- 投资和公司管理局已对28家未汇回超过50万缅币出口收入的企业实施账户封锁;
- 中央银行联合内政部执法机构,严厉打击hundi非法外汇交易,通过核查银行交易记录、监控社交媒体平台等方式,重拳整治通过Facebook群组及页面开展的非法货币兑换活动。

五、高层部署:升级外汇监管治理架构

为进一步强化外汇监管效能,2025年8月,缅甸联邦政府完成国家外汇监管委员会重大改组,由联邦政府总理吴纽梭亲自出任委员会主席,彰显国家治理逃汇乱象的坚定决心。

新组建的国家外汇监管委员会由五位核心成员组成,包括缅甸投资与对外经济关系部部长、工商部部长、审计长、中央银行行长,以及担任秘书长的财政和税收部部长。委员会主要职责涵盖:审批进口投资活动外汇使用、核准必需品进口外汇额度、审批公民因社会事务出国所需外汇,以及处理一般商品进口等外汇相关业务,形成权责清晰、协同高效的监管格局。

当前,全球经济环境复杂多变,缅甸政府正通过完善法律框架、强化监管机制、严格执法问责等一系列举措,持续筑牢国家经济安全屏障。对于企图通过非法逃汇手段牟取私利、破坏国家经济稳定的行为,缅甸政府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,坚决依法严惩,切实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和国家核心经济利益。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